关于专职辅导员晋升行政职级(科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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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党委:

根据我校《专职辅导员行政职级晋升暂行办法》(校党文〔2017〕40号),自即日起开展专职辅导员晋升行政职级(科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党委根据科级辅导员的任职条件,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9月28日前将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含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本人签名并留手机号)报组织部干部科(103房间),人选名单需书记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二、组织部会同学生处、人事处、纪委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三、学院党委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并于10月26日前将考察材料纸质版报组织部干部科(103房间),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zzbjmdx@163.com

四、组织部部务会讨论通过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任职手续。

河北经贸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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