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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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校园服务中心党总支、校医院党支部: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冀组发[2018]1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述职范围

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和校园服务中心党总支、校医院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各学院党委书记向学校党委全委会(扩大)现场述职,其它处级单位党总支、支部书记和校园服务中心党总支、校医院党支部书记书面述职。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和校园服务中心党总支下属各支部书记在本单位进行现场述职。

二、述职考核评议内容

2018年度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围绕贯彻全国和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以提高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进行。具体内容应当做到“七个突出”:

一是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情况。二是突出基层党建年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省委巡视督导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三是突出党支部质量提升,带头人队伍建设质量,党组织制度建设和活动质量、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质量、提升“两个覆盖”质量等情况。四是突出强化政治功能,完成重大任务情况,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中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五是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特别是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情况。六是突出查找和解决问题,回应2017年度查摆的问题整改情况,深入剖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七是突出贯彻全国和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项重点任务,解决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不到位的问题情况。

三、相关要求

1.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上年度整改承诺、今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和督导检查等反映的问题,查漏补缺、抓紧解决。校党委将对各单位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认真开展述职评议。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校园服务中心党总支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组织下属支部书记进行现场述职,并对全体支部书记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对于在省委巡视和党建督导中出现问题的支部,不能给予“好”、“较好”的评价。党委组织部将随机抽取部分单位对述职评议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3.述职报告格式。正文标题统一为“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方正小标宋简体、小二号,居中;标题下方写述职人职务、姓名,仿宋GB2312三号,居中;正文内容一级标题:一、黑体三号;正文内容二级标题:(一)楷体三号;正文内容三级、四级标题及正文:1.(1)仿宋GB2312三号;正文段落行间距为1.5倍行间距。页边距左右:31.8mm,上下24.5mm。

4、述职安排

(1)各处级单位党组织、校园服务中心党总支、校医院党支部请于12月12日上午12时前将述职报告(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签)交至组织部组织科(平房103室),电子版发至zuzhibu103@163.com。现场述职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处级单位和校园服务中心下属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要求在12月21日之前完成,形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述职评议开展情况、述职评议的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以后的改进措施等。12月24日之前,将评议报告的纸质版报组织科,各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zuzhibu103@163.com

附:《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党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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