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教育厅驻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督导专员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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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教育厅驻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督导专员办公室力量,拟选派办公室成员1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时间

1、现职科级干部;

2、中共党员,熟悉党务工作。

请12月5日11:00时前将《教育厅驻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督导专员办公室成员报名表》(见附件)报组织部干部科(102室)。校党委将择优选派。

二、有关政策

1、督导专员办公室成员任期3年,免去学校现职,与单位工作脱钩,保留科级待遇,期满回校后安排适当工作。

2、督导专员办公室成员任职经历,在干部职务晋升时,作为重要参考。

附件:教育厅驻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督导专员办公室成员报名表 (点击下载)

校党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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