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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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组发[2017]18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校院系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教党函[2017]88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7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述职范围

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学院党委书记向学校党委全委会(扩大)现场述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书面述职。

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下属各党支部书记在本单位进行现场述职。

二、述职考核评议内容

2017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重点围绕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精神,落实高校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高校基层延伸进行。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履行党建责任情况;二是基层党建进展情况和成效;三是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四是本单位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三、相关要求

1.述职报告格式。正文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小二号;正文内容一级标题:一、黑体三号;正文内容二级标题:(一)楷体三号;正文内容三级、四级标题及正文:1.(1)仿宋GB2312三号;正文段落行间距为1.5倍行间距。页边距左右:31.8mm,上下24.5mm。页码居中。

2.述职安排。

(1)各处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述职报告请于12月22日上午12时前将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签的述职报告交至组织部组织科(平房103室),电子版发至hbjmdzzb@163.com。现场述职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各处级单位下属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要求在12月29日之前完成,形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述职评议开展情况、述职评议的结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以后的改进措施等。2018年1月2日之前,将评议报告的纸质版报组织科,各支部书记的述职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hbjmdzzb@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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