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2017-2018学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2017-2018学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是深入开展创建“一流党建”活动、建设一流党支部的重要抓手。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41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就开好我校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2017-2018学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突出总体要求。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际行动,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发挥政治功能、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障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基本要求。《通知》明确提出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来进行。各单位要深入领会这一总体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把握重点环节。要认真做好重点环节的各项工作,确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严格、效果良好。

一要强化会前学习。基层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开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集中学习,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真理。要通过党课宣讲、专家解读、交流讨论等多种形式深化学习效果,让广大党员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深刻认识党员的义务和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切实增强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认真查摆问题。党支部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围绕《通知》明确的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等六个方面深入查摆具体问题;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

三是细化评议标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评定各等次党员的具体标准,特别是进一步明确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列出符合“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标准的负面表现清单,让党员开展评议有参照、批评和自我批评有依据。要充分发挥党组织主导作用,党支部要逐一分析党员情况,对存在突出问题党员及其现实表现做到心中有数。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要结合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要用好民主评议结果,稳妥慎重地做好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

四是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班子和党员要认真研究分析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事项,明确整改目标,作出整改承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要针对本支部、本人查摆出的问题,采取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让党员群众尽快感受到变化。要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党支部班子整改情况至少每半年向党员群众通报一次,党员兑现承诺情况每季度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一次。党支部查摆出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要记录在支部工作手册中。

五是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督导检查。学校将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各单位党组织要履行第一责任,对所属党支部进行全程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既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并做好点评工作。要把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创建“一流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基层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力求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取得好效果。

三、具体工作要求

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部署,作出具体安排。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要通过评议活动,引导广大党员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在我校建设高水平财经大学的事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评优名额和比例

优秀共产党员人数控制在正式党员人数的10%以内(小数部分按四舍五入计算,正式党员不足5名的党支部每两年评选1名),由各处级单位党组织自行组织评选并报党委组织部。

优秀党务工作者共25名。各处级单位党组织可推荐1名(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可推荐3名)人选参加全校联评。

先进基层党组织共8个。各处级单位党组织都要写出参选总结报告并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处级单位党委、总支可推荐下属党支部参加评选(名额不限)。

(二)材料报送

各处级单位党组织于3月29日下午17时前将本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报告(附评选推荐优秀党员名单)、处级单位基层党组织参评总结报告(包括处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下属党支部参加评选的推荐材料)、参加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的推荐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 (平房103室,联系电话87656132)。以上材料要求标题用2号黑体,正文用3号仿宋体,A4纸打印1份,电子版发送至:zzbjmdx@163.com。

校党委组织部

2018年3月16日

版权所有:河北经贸大学党委组织部  党校

联系电话:0311-87657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