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度处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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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各级党委(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冀组发〔2016〕19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16年度处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述职范围

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书记进行述职,学院党委书记向学校党委全委会(扩大)现场述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书面述职。

二、述职内容

各处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主要内容包括: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基层党建工作进展情况;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加强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三、相关要求

1.述职报告格式。正文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小二号;正文内容一级标题:一、黑体三号;正文内容二级标题:(一)楷体三号;正文内容三级、四级标题及正文:1.(1)仿宋GB2312三号;正文段落行间距为1.5倍行间距。页边距左右:31.8mm,上下24.5mm。页码居中。

2.述职报告报送时间。请于11月30日上午12时前将由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签的述职报告交至组织部组织科(平房103室),电子版发至hbjmdzzb@163.com。

3.述职时间。现场述职安排在12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6年度各级党委(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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