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违规到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冀组明字[2017]2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处级干部(含二线、离退休)到企业和社会团体兼职情况,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请将本单位自查报告、填好的冀组明字[2017]27号附件1、2、4(书记签字,盖章)6月1日17时前报组织部103房间。
对开展专项清理工作搞形式、走过场、不坚决、不彻底,对兼职情况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校党委将严肃追责。
附件:1、《关于认真做好违规到企业、社会团体兼职任职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冀组明字[2017]27号)附件(点击下载)
2、《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问题的问答》(中组部《组工通讯》)附件(点击下载)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组织部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