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坏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组字〔2015〕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转发中组部《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 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坏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点击下载)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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