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各级基层党组织要把规范党费收缴工作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对本单位党费收缴和使用工作进行一次认真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全面地加以解决,确保该《通知》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请各单位党组织于5月16日8:30前将《党费收缴工作自查情况表》(附件2)交至一办228房间。
附件1(点击下载)
附件2(点击下载)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