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现将《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若干具体要求>的通知》(冀组字[2014]7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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