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类定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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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河北省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分类定级的通知》(冀教创先办〔2012〕3号)要求,为全面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我校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决定对全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定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定级的范围

所有教职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和离退休人员党支部。

二、摸底分类定级工作程序

1、组织机构

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成立摸底分类定级考评小组,各党支部成立自评小组。机关党委负责对各直属党支部进行考评,经济管理学院党委负责对学院直属党支部进行考评,各党总支负责对本单位的党支部进行考评。

2、自评阶段(4月10日—4月13日)

各党支部按照教育系统拟定的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附表1、2)开展自评。重点检查组织设置是否合理、支部班子是否健全、组织制度是否完善、发展思路是否清晰、活动开展是否正常、作用发挥是否充分、经费场所保障是否落实;切实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测评采用无记名票决方式,教职工党支部测评范围为全体教职工,学生党支部测评范围为全体学生党员和三分之二以上的群众。在此基础上,各支部写出自评报告,并填写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附表3),报上一级党组织。

3、考评阶段(4月14日—4月17日)

考评小组结合调查摸底、年度考核、群众评议、支部自评情况,对党支部按照先进、较好、一般和后进进行分类定级,并写出考评报告,填写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附表4)、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整改汇总表(附表5)。

三、材料报送

各考评小组于4月18日12:00前,将各支部的考评报告及附表3、4、5报送组织部,电子版发至hbjmdzzb@163.com

附表:

附表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doc

附表2、普通高等学校教师党支部分类定级评分参考标准.doc

附表3、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调查摸底与分类定级表.doc

附表4、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分类定级汇总表.doc

附表5、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党支部)整改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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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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