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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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做好2014级新生党员的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新生党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安排专人负责新生党员档案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登记、审查和接转工作。对入党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务必于10月15日前补齐。

各单位于10月17日前将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报告、《新生党员登记表》、新生党员档案和组织关系介绍信一并报党委组织部。

组织部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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