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已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此前有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
2014年9月29日
中共河北经贸大学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的根本任务,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明确组织职责,创新活动方式,强化教育管理服务功能,扎实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为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实现建成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办学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始终把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整合力量,切实加强领导。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放到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校园的大局,放到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大局,放到促进教育教学、加强科学研究、推进社会服务的大局中去谋划,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用中心工作的成效衡量和检验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效果。
3、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全面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和活力。
(三)目标任务
1、组织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健全、设置合理,各项制度配套落实,政治核心地位进一步增强,监督保证作用更加突出,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决策在基层进一步得到落实,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学校的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4、师生员工满意。基层党组织建设体现师生意愿,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得到广泛认可,师生切身利益得到有效维护,党群干群关系和谐。
二、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明确组织职责
(一)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
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批准,处级单位党组织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每届任期四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每届任期二年,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
任期内,各级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出缺时,要及时进行增补;任期届满时,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及时进行换届选举。各级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均可兼任,委员会人数一般为单数,委员在3人以上的,应保证有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
学校党政群团等职能部门要尽量减少跨单位、跨部门设置党支部。原则上按自然单位设立直属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性质相近、业务相关的部门组建联合党支部。支部书记一般由本单位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担任。
处级单位党组织下设的党支部要与本部门的工作性质相对应。教工党支部按学科、教研室、实验室等属性将组织设在一线部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按照学科或性质相近的原则组建联合党支部。学生党支部要按专业、年级设立,为便于开展组织工作,保证组织生活效果,要控制支部规模,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班级应成立党支部。流动党员较多的院(系)要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教工和学生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熟悉党务工作的教工担任。
要积极探索学生党支部进公寓、进社团、进科研团队等党支部建设的新模式,实现党支部工作与学生学习、生活的有机结合;努力改进教工党支部的设置形式,把党的工作向学科、团队、重大科研项目组等拓展和覆盖,逐步形成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基层实体组织相对应的科学化的党组织设置方式,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
(二)基层党组织职责
1、处级单位党组织的主要职责
(1)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2)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加强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4)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6)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2、教职工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师生员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2)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向党员布置做好群众工作和其他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3)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并反映师生员工的思想状况,维护党员和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学生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推动学生班级进步。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广大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学习任务。
(3)组织学生党员参与班(年)级事务管理,努力维护学校的稳定。支持、指导和帮助团支部、班委会及学生社团根据学生特点开展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培养教育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按照标准和程序发展学生党员,不断壮大学生党员队伍。
(5)积极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映。根据青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健全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处级单位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行政负责人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单位的重要事项,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以保证党总支在本单位教学、科研、学生及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中发挥作用。提交党政联席会的议题由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汇总、商议后确定,根据议题内容分别主持会议。党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协同合作,形成党政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党政领导及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活动,加强沟通,互相理解,互相支持,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奋斗、和谐向上的良好环境。
(二)把握党支部的特点,改进和创新党支部的工作和活动方式
直属党支部在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教工、学生党支部在党总支(党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针对不同党员的特点,从实际出发创新活动方式,注重活动效果,使党组织的活动贴近党员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管理、教辅和后勤服务部门党支部要引导干部职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要通过组织适合老同志年龄特点的各种活动,引导离退休教职工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建设,老有所学,老有所为;教师党支部要紧紧围绕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业务工作,深入细致的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在教书育人和各项业务工作中争创佳绩;学生党支部要围绕促进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广大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奉献,努力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一)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标准,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格发展程序和纪律。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政治审查、公示,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公示和转正等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加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按照慎重发展、均衡发展的要求,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党员,巩固本科生“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的格局,重视在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教育培养
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把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作为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着力点,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建立健全分层培养、分步衔接的入党积极分子教育体系,以校级党校和院(系)分党校为主阵地,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探索实行党校培训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谈心谈话等相结合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方式,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机制。在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组织发生变动时,注意做好培养教育工作的互相衔接。
强化党员教育培训。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注重集中学习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组织学习和自我教育相结合,学生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以重大节庆日、重要活动、重要节点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运用读书讲座、主题报告、知识竞赛、学习标兵评选等教育载体,激发党员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党员榜样的教育作用,通过选树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影响党员。
拓宽党员教育培养途径。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组织党员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志愿服务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推动学雷锋活动机制化、常态化,为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搭建平台。
(三)健全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机制
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根据党员特点和需求,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开放式、互动式党内活动,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效果。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方式,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定期集中开展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严肃组织生活纪律,基层党组织要经常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帮助。
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确保每个党员都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的管理之中。对工作岗位发生变动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推诿扯皮、无故拒转拒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上级党组织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对伪造党员身份证明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流动党员的有效管理方式,保证学生党员无论流动到哪里,都能纳入组织管理,参加组织生活。对外出学习、实习的学生党员,学校党组织要在其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外出期间及时向其通报党内重要情况,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所在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责任。
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并予除名。对理想信念不坚定、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员,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要做好思想引导等工作。
(四)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
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党员教师联系学生党员制度,经常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听取意见建议。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广泛开展结对帮扶等活动,帮助解决党员在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加大先进人物事迹的宣传表彰力度,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发挥党员在班级、院(系)和学校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扩大选举工作中的民主。推行党员旁听党组织会议等做法,健全党组织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制度,不断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完善工作机制
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职责。处级单位党委(总支、支部)书记是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处级单位党建工作责任制为重点的目标责任制。建立完善党委组织部指导协调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和工作报告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
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建设评估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完善党建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统一考核、综合评价的措施,健全奖惩机制,把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工作保障
加强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把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党员选配到党支部书记岗位上来。加强党校建设,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聘请有影响、有威望的党员教师、党员专家、先进模范人物、离退休老同志充实党员教育师资力量。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对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设立党建专项经费,为党员开展活动提供必要资金保障。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建好用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网络平台。
(三)推动工作创新
利用学校思想政治学科优势和理论研究优势,发动专家学者和党务政工干部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党建研究,积极参与党建研究的课题立项。充分发挥校刊、校报和学术研究机构、社团的作用,为党建研究提供阵地、开辟渠道。通过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座谈研讨会等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重视和加强对工作全局性、前瞻性、规律性问题的研究,推进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高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